河南传统法治人物:包拯

生成海报分享 年代:宋代 地市:开封 浏览:
所属年代:宋代
关联地点:包公祠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包公湖西畔
籍贯/祖籍:安徽合肥
身份标签:北宋名臣
关联典籍:《包孝肃公奏议》
关联遗存:开封:开封府大堂、包公湖、包公祠
生平简介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贵。再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法治思想

以民本思想为出发点,贯彻“于国有利,于民无害”的立法原则,严格执法、赏罚分明。

法治轶事

巧答典客 包拯出使辽国时,辽国命馆伴对包拯说:“你们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雄县)城开了便门,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包拯说:“你们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开便门呢?”那个人便无言以对。

历史评价: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推荐单位:开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