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杜周

生成海报分享 年代:秦汉时期 地市:南阳 浏览:
所属年代:秦汉时期
关联地点:出生于南阳郡杜衍县(今河南南阳市卧龙区)
籍贯/祖籍:西汉南阳郡杜衍县(在今河南南阳市西南)人
身份标签:西汉御史
生平简介

杜周(?—前95年),字长孺,西汉南阳郡杜衍县(今河南南阳市卧龙区)人。西汉大臣,杜延年的父亲。

出身南阳(义纵)郡吏,甚有能名。推荐给廷尉史张汤,授御史。受命查办沿边郡县因匈奴侵扰而损失的人畜、甲兵、仓廪问题。他在查办过程中,严格追究造成损失的责任。执法严峻,奏事称旨,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加以重用,累迁廷尉、御史大夫。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病死。

法治轶事

杜周平素沉默寡言,老成持重,外宽柔而内深刻,史称“内深刺骨”,比起当时以严酷着称的其他一些“酷吏”,执法尤为严酷。当上廷尉之后,“其治大放(仿)张汤而善候伺”,即善于揣摩武帝的旨意,“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以便开释。有人责备他说:“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这是批评杜周办案,不以法律条文为准绳,而以皇帝的意旨为转移。他回答说:“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着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意思是,所谓法律,就是以皇帝意旨为准。

历史评价:赞曰:张汤、杜周并起文墨小吏,致位三公,列于酷吏。而俱有良子,德器自过,爵位尊显,继世立朝,相与提衡,至于建武,杜氏爵乃独绝,迹其福祚、元功儒林之后莫能及也。自谓唐杜苗裔,岂其然乎?及钦浮沉当世,好谋而成,以建始之初深陈女戒,终如其言,庶几乎《关雎》之见微,非夫浮华博习之徒所能规也。业因势而抵陒,称朱博,毁师丹,爱憎之议可不畏哉!
推荐单位:南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