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范滂

生成海报分享 年代:秦汉时期 地市:漯河 浏览:
所属年代:秦汉时期
关联地点:召陵区
籍贯/祖籍:汝南郡征羌县(今河南漯河市召陵区青年镇砖桥村)人
身份标签:东汉时期大臣、名士,与郭林宗、宗慈、巴肃、夏馥、尹勋、蔡衍、
关联遗存:范滂墓遗址
生平简介

范滂(137-169年),字孟博,汝南郡征羌县(今河南漯河市召陵区青年镇砖桥村)人。东汉时期大臣、名士,与郭林宗、宗慈、巴肃、夏馥、尹勋、蔡衍、羊陟并称为"八顾" ,与刘表、陈翔、孔昱、范康、檀敷、张俭、岑晊并称为“江夏八俊”。举孝廉出身,符合光禄四行,迁光禄勋(陈蕃)主事。受到太尉黄琼征召,迁汝南(宗资)郡功曹。延熹九年(166年),受到牢修诬陷,获罪下狱。经过审判之后,释放回乡。建宁二年(169年),去世,时年三十三岁。

法治思想

清廉正直、不畏奸佞、反贪治腐

法治轶事

太守宗资先前听说过范滂的名声,聘请他到郡府中担任功曹,把政事交给他处理。范滂在职期间,严厉整治邪恶,对那些行为违背孝悌道义,不依仁义办事的人,全都清扫出去撤职驱逐,不跟他们一起共事。特别举荐有突出节操的人,把他们从社会底层选拔出来。范滂的外甥西平人李颂,是公侯家族后代,但是被乡里百姓唾弃,中常侍唐衡把李颂推荐给宗资,宗资任命他做官。范滂认为李颂不是做官的材料,压下任命不征召他。宗资迁怒,鞭打书佐朱零。朱零昂首说:“范滂清明裁决,还要用快刀除去腐朽,今天我宁肯受到鞭打死去,范滂的裁决不能违背。”宗资这才罢休。

历史评价:司马光:布衣之士符融、郭泰、范滂、许邵等,建立民间舆论,用以拯救矫正政府的错误措施。所以,政治虽然腐败,而风俗并不糜烂,甚至甘愿被杀被诛。有人在前面受刑而死,后面的人仍忠义奋发,紧追不舍,随着前人的脚跟接受屠戮,视死如归。难道只有他们特变贤能?不过是刘秀、刘庄、刘炟遗留下的教化使他们如此。
推荐单位:漯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