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霍树中
所属年代:近现代(1912-1949) |
籍贯/祖籍: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 |
身份标签:中共许昌特别支部负责人 |
生平简介:
霍树中,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宣传进步思想,传播马列主义,积极发展进步青年入党,发展党的组织。同年冬,建立了许昌最早的党组织中共长葛党小组。1925年10月,他被党组织派往荥阳县双楼郭镇任共青团支部书记、开展青年运动和农民运动,在双楼郭镇成立了荥阳县农民协会,成为河南省第一个县级农民协会,也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北方地区最早的县级农民协会之一,有力的推动了全省农民运动的深入发展。1926年初,他到许昌开展农运工作,成立了中共许昌特别支部,他发动组织农民进行抗捐抗税,发展党的组织,建立农民协会。大革命运动失败后,霍树中不畏艰险,不辞劳苦,带领党员继续同反动势力作斗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农民武装暴动,营救被捕党员。1931年2月8日,敌人将霍树中杀害于开封西关。霍树中临刑前,一身正气,高呼共产党万岁等口号,展现了共产党员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 |
法治思想: 霍树中同志建立了许昌最早的党组织——中共长葛党小组,河南省第一个县级农民协会,也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北方地区最早的县级农民协会之一,有力的推动了全省农民运动的深入发展。 |
法治轶事: 1925年春,霍树中帮助建立了中国国民党长葛县党部,并让9名共产党员任县党部委员,从中进行革命工作。10月,他被党组织派往荥阳县双楼郭镇任共青团支部书记、开展青年运动和农民运动,在双楼郭镇成立了荥阳县农民协会,成为河南省第一个县级农民协会,也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北方地区最早的县级农民协会之一,有力的推动了全省农民运动的深入发展。1926年初,他到许昌开展农运工作,成立了中共许昌特别支部,霍树中任支部负责人,他发动组织农民进行抗捐抗税,发展党的组织,建立农民协会。 |
历史评价:1931年2月8日,敌人将霍树中杀害于开封西关。霍树中临刑前,一身正气,高呼“共产党万岁”等口号,展现了共产党员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 |
推荐单位:许昌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