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老子
所属年代:夏商周时期 |
关联地点:太清宫位于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是祭祀老子的祠庙。 |
籍贯/祖籍:陈国苦县(今河南省鹿邑县,一说安徽省涡阳县) |
身份标签: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 |
关联典籍:《老子》又名《道德经》 |
关联遗存:鹿邑太清宫遗址 |
生平简介: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据《史记》等多部古籍记载,老子是春秋时期的陈国苦县人(今河南省鹿邑县,一说安徽省涡阳县),在老子去世后,苦县又属于战国楚国和汉朝楚国。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与庄子并称“老庄”,后被道教尊为始祖,称“太上老君”。 |
法治思想: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老子法治思想。 老子还大力提倡“不仁、无私”的司法思想。这里的“不仁”就是“不偏爱”、“不感情用事”“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
历史评价:司马迁:“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 |
推荐单位:周口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