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李时灿
所属年代:清代 |
关联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 |
籍贯/祖籍:汲县(今卫辉市)西街 |
身份标签:教育家、史学家 |
关联典籍:《中州文艺录》《中州文献征集处现存书目》 |
生平简介: 李时灿(1866—1943),字敏修,号闇斋,汲县(今卫辉市)西街人。 卫滨九老合影,前排右二为李时灿 16岁考中秀才,20岁考取举人,26岁中进士。入仕后,曾任刑部部曹、河南教育总会会长、学务公所议长、救灾总会会长等职。民国时期,出任河南教育司司长。 |
法治思想: 李时灿顺应时代潮流,提出“学无新旧,唯其是耳”的正确主张,大力提倡新学。 |
法治轶事: 1920年,汲县大旱,他除募捐外,还兴办“凿井社”、“振民社”等,组织灾民生产自救。他还同慕名来访的张学良将军协商,迁豫北数千饥民赴东北谋生,为灾民广开生路。李敏修一生忧国忧民,自己却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他70岁时儿子要为他做寿,他说:“不要为我做寿。如果你们夫妇有钱,还是捐给老百姓吧,虽属杯水车薪,也算有益。” |
历史评价:李时灿为人正直,主持正义而不避权贵,坚持真理而不惧危险。 |
推荐单位:新乡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