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吕不韦
所属年代:夏商周时期 |
关联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滑县 |
籍贯/祖籍:河南省安阳市 |
身份标签:战国时期秦国丞相、卫国商人 |
关联典籍:《吕氏春秋》 |
生平简介:
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 商人、政治家、思想家、秦国丞相。 吕不韦早年往来贱买贵卖,累积千金家财。后在邯郸结识子楚,并以千金助其登上秦国王位,又献赵姬生秦王嬴政。庄襄王元年(前249年),吕不韦被拜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吕不韦登相位后,模仿战国四公子,招致天下志士,食客多达三千人,令食客把自己所学所闻著写成书,汇集而成《吕氏春秋》。秦王十二年(前235年),秦王嬴政恐其叛变,吕不韦遂饮鸩自杀。 |
法治思想: 吕不韦以黄老思想为中心,“兼儒墨,合名法”,提倡在君主集权下实行无为而治,顺其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用这一思想治理国家对于缓和社会矛盾,使百姓获得休养生息,恢复经济发展非常有利。 |
法治轶事: 一字千金 当时,魏国有信陵君,楚国有春申君,赵国有平原君,齐国有孟尝君,被称为“四公子”他们都礼贤下士,结交宾客,名扬四海。并在这方面要争个高低上下。吕不韦认为秦国如此强大,而自己也是堂堂秦国丞相、秦王的仲父,不应该被他们比下去,所以他也招来了文人学士,给他们优厚的待遇,门下食客多达三千人。那时各诸侯国有许多才辩之士,像荀卿那班人,著书立说,流行天下。吕不韦就命他的食客各自将所见所闻记下,综合在一起成为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字。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他还把书的内容写在布匹上,并将之刊布在咸阳的城门,上面悬挂着一千金的赏金,遍请诸侯各国的游士宾客,若有人能增删一字,就给予一千金的奖励。但是最后也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 |
历史评价:吕不韦编写的《吕氏春秋》内容包含哲学、史学、政治、道德、天文、地理、农业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尤其对后稷以来的农业生产技术,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是战国秦汉之际颇有影响和代表性的著作,总结了古往今来的历史教训和经验,在思想上为秦国的统一提供了完整的统治理论和依据。该书在中国思想史上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是宝贵的文化遗产,也是中国历史上时间最早、规模最大、有严谨体系的学术著作。 |
推荐单位:安阳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