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彭禹廷
所属年代:近现代(1912-1949) |
籍贯/祖籍:河南南阳市镇平县 |
身份标签: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高等执法官,地方自治委员会主任 |
生平简介:
彭禹廷(1893-1933),名锡田,字禹廷,河南镇平人,宛西地方自治领袖,民国乡村建设派的代表人物。他创办的镇平地方自治,曾被乡村建设派奉为乡村建设样板,他本人也在乡村建设派中享有极高的声誉。不幸的是,他的地方自治行为因触动了当地封建劣绅的利益而遭到他们的忌恨。1933年3月,他被劣绅杨瑞峰、毕裕佛设计暗加伤害,享年只有41岁。 |
法治思想: 1930年9月27日,在锡田的倡议下,内乡县别廷芳、邓县宁洗古、淅川县陈重华等民团首领,齐集内乡,共同接受锡田的地方自治主张,并成立宛西四县地方自治委员会和四县联防办事处,锡田任地方自治委员会主任和联防办事处副主任兼第四支队长。欲使镇平成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村村无讼,家家有余”的升平世界。 |
法治轶事: 彭禹廷回县伊始,应邀给民团讲话。他见匪势日张,动辄千人,实非一县民团所能抵御,首倡宛西联防。1930年9月27日,宛西民团首脑内乡别廷芳、邓县宁洗古、淅川陈重华齐集内乡召开联防会议。会议议决成立宛西地方自卫团,公推别廷芳为司令,彭禹廷自任第四(镇平)支队长。10月10日,豫南民团司令李正韬任彭禹廷为豫南民团宛属游击总指挥。彭禹廷发表《告宛属十三县同胞书》,详述此次回县意愿“是要救农民的贫穷,为农村增加生产”,把在村治学院研究的“救穷”、“兴利”办法贡献出来,“以偿平生之愿”。 |
历史评价:彭禹廷一生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创办自治,民众受益;而其自己家中始终只有六亩半薄地、八间茅屋,过着清贫生活。宛西各界,无不敬仰。翌年为悼念锡田,百姓捐资建造了彭公祠。 |
推荐单位:南阳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