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沈东平
所属年代:近现代(1912-1949) |
籍贯/祖籍: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 |
身份标签: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兼中共豫东特委书记 |
生平简介:
沈东平(1905—1938.7.29),原名张秉乾、河南省舞阳县人。1929年在西北军中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受中共中央北方局派遣回河南,曾任中共许昌中心县委书记,中共河南省临时工委负责人。1938年5日,日军铁蹄踏入豫东。为开展敌后游击战争,沈东平和中共豫东特委着手组织抗日武装。自卫军内建立了政治工作制度和中共党组织。沈东平除抓部队严格的军事训练外,对部队的政治思想,抓得也很紧。河南省委对沈东平的评价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人民服务的一生。短短一句话,字字重千斤。 |
法治思想: 沈东平同志成立西华人民抗日自卫团,在自卫军内建立了政治工作制度和中共党组织,除了部队严格的军事训练外,对部队的政治思想,抓得也很紧。 |
法治轶事: 上世纪80年代,当年曾与沈东平共同战斗过的一位老同志回忆说:“沈东平以西华为中心,骑着自行车穿梭豫东各县做工作。他懂政策,特别是对党的统战政策有远见。生活上艰苦朴素,工作上有极大的毅力和耐心。他在统战工作中建立了西华抗日武装支队,后来这支队伍并入新四军,成为四师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豫东特委对抗日工作作出的重要贡献。” |
历史评价:河南省委对沈东平的评价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人民服务的一生。”短短一句话,字字重千斤。 |
推荐单位:漯河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