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孙奇逢

生成海报分享 年代:清代 地市:新乡 浏览:
所属年代:清代
关联地点: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
籍贯/祖籍: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
身份标签:明末清初理学大家
关联典籍:《理学宗传》、《读易大全》、《四书近指》、《夏峰集》
生平简介

孙奇逢(1584年—1675年)字启泰,号钟元,明末清初理学大家。

顺治元年(1644年)明朝灭亡后,清廷屡召不仕。晚年讲学于辉县夏峰村20余年,从者甚众,世称夏峰先生。与李颙、黄宗羲齐名。

孙奇逢一生著述颇丰,他的学术著作主要有:《理学宗传》《圣学录》《北学编》《洛学编》《四书近指》《读易大旨》五卷、《书经近指》。

法治思想

孙奇逢的学术,本来以陆象山、王阳明为根本,以慎独为宗旨,以体察认识天理为要务,以日常所用伦常为实际。他修身苛刻严厉。人不论贤愚,如果问学,必定用与他性格相近的道理开导他,使他能够自力于平时行动。对人不作态,即使是武夫悍卒,必定以诚意相待他。孙奇逢将朱熹的“格物致知”与王守仁的“致良知”合二为一。指出朱熹和王守仁的穷理、致知和良知均得自孔子,而这是殊途同归,并无矛盾之处,不应将二者对立起来。其次,提出了“顿从渐来”的顿渐合一说。再次,将“道问学”与“尊德性 ” 合二为一。最后,他提出了“躬行实践”、“经世载物”的思想,在知行关系上,肯定了王守仁“知行合一”合理的一面,认为做学问的,不应是空谈家,应注重实践,重视经世致用。

法治轶事

顺治元年(1644年)明亡后,由于故园被清军圈占,孙奇逢举家南迁至河南辉县。夏峰村位于辉县苏门山下,紧靠名泉百泉,山清水秀,地僻清幽。工部侍郎马光裕赠以田庐,孙奇逢从此隐居夏峰。此间清廷多次征诏,甚至以国子监祭酒之职相聘,均遭拒绝,时人尊称其为“征君”。

历史评价:在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的笔下,孙奇逢与李颙、黄宗羲并称“清初三大儒”;在当代学者的著述中,以孙奇逢的“北学”与黄宗羲的“南学”相提,也屡见不鲜。传统儒家以“立德”“立言”“立功”为“三不朽”,而历检孙奇逢的德行、著述和事功,亦足以当此“三不朽”。
推荐单位:新乡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