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王綖

生成海报分享 年代:明代 地市:濮阳 浏览:
所属年代:明代
籍贯/祖籍:凤阳(今安徽省滁州市下辖县)
身份标签:大理寺卿
生平简介

王綖(1477-1537),字邃伯,号龙湫,出生于开州(今河南濮阳),祖籍凤阳。明朝弘治十八年(1505年),他成为进士,并被任命为户部主事。之后,他历任员外郎、署郎中、河南卫辉知府。

正德十一年(1516年),王綖担任了乡试的监考。正德十四年(1519年),他升任为湖广副使。明武宗去世后,群臣迎立明世宗,但王綖受到了“八虎”之一谷大用的侮辱,于是他选择弃官归乡。

明世宗即位后,王綖上书弹劾谷大用,并恢复了河南副使的职务,平定了王镗的叛乱。嘉靖二年(1523年),他升任为山西右参政,并生擒了巨寇黄大宝。随后,他改任为雁门行太仆卿,并上书请求归乡,获得了批准。

嘉靖八年(1529年),王綖再次被起用,担任了四川左布政使。嘉靖十一年(1532年),他任江西左布政使。嘉靖十三年(1534年),他升任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和江西巡抚,官阶通议大夫。

嘉靖十四年(1535年),王綖被提拔为大理寺卿。大理寺自正德以来,已很久没有行使参驳之职,而王綖努力恢复这一职务。因此,许多人心生不满,他被迫贬官到山东担任参政。

嘉靖十六年(1537年),王綖在任上逝世。

历史评价
推荐单位: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