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魏联奎
所属年代:清代 |
关联地点:郑州荥阳 |
籍贯/祖籍:郑州荥阳 |
身份标签:任刑部主事和左丞 |
关联典籍:《燹余诗集》《知行辩》《减漕录》 |
生平简介:
魏联奎(1849~1925年),又名星五,字文垣,河南荥阳人。幼年家贫,常在私塾旁听。因受塾师王调元赏识,免费入学,后考入大梁书院。光绪十二年(1886年)中进士,任刑部主事和左丞,判案精密审慎。 |
法治思想: 判案公允平恕,精密审慎 |
法治轶事: 1913年,魏联奎首倡集资创办“郑州贾鲁河水利公司”。虽年逾花甲,为勘测渠道,疏通水源,征购土地,终日奔波在田野。有人劝他坐车,他说:“若乘车骑马,百姓以我为官,敬而远之,岂不影响修河?”百姓迷信风水,害怕地块剖开,征地异常困难。魏联奎千方百计动员,因人而异,爱财者给高价,慕名者给以水利委员或股东称号。历时3年,水渠终于修成。占地约8亩,坝高4丈,能蓄水10万立方。能拦洪灌溉,可浇地10余万亩,亩产由以前的60公斤增至200公斤,沿河植树种藕、养鱼、喂鸭、养蒲、种苇,百姓衣食渐丰,名渠为“魏公渠”。 |
历史评价:魏联奎在刑部二十多年,判案精密审慎,深得尚书薛允升、戴鸿慈、沈家本所倚重。戴鸿慈称其刑名之学“根于经史”。 |
推荐单位:郑州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