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许衡
所属年代:元代 |
关联地点:中站区李封村南,焦克路北侧 |
籍贯/祖籍: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 |
身份标签:金末元初理学家、教育家、政治家 |
关联典籍:《授时历》、《训子》诗 |
关联遗存:许衡墓 |
生平简介:
许衡(1209-1281),字仲平,号鲁斋,世称“鲁斋先生”,晚年迁回河内县李封村(今焦作市中站区李封村)并且葬于此。金末元初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教育家,初名仲平,从小很像东汉时的大科学家张衡,父母遂给他改名为许衡。其事迹见《元史》《许文正公遗书》《许文正公世家谱》《元朝名臣事略》等。 |
法治思想: 许衡强调法制的重要作用,突出法制的地位。“夫治人者法也,守法者人也,人法相维,上安下顿。”法是治国的根本,人要按照法来做事情,法规定日常行为标准、道德规范,这样一来,人与法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行为,就能维持国家的秩序,促进国家持久稳定。《至元新格》就是在许衡的大力倡导下,得到元世祖的肯定,并组织大臣官僚制定出来的,同时于至元二十八年刻板颁布执行。 |
法治轶事: 许衡一生为官廉洁奉公。据传,他曾八次辞官。其中的一次以病辞职,引发了忽必烈的恻隐之心。于是,召许衡的长子许师可上殿,让其子承父职,以便养家。许衡闻言急忙奏道:“用人,是天子您的权利。但是,应该通过正常途径,进行考察、研究,德才兼备才能委任。如若像您今天这样随便施恩,就会有碍用人初衷;同时,还会使更多的下臣,产生圣上随便施恩的侥幸心理。忽必烈就采纳了他的建议。群臣对此都钦佩不已,称赞他公正严明、坦诚务实、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高风亮节。 |
历史评价:许衡被誉为“百科书式的人物”。他受到元代最高统治者的器重,在朝中担任重要官职。提出“行汉法”的政治主张,帮助元世祖建立治道,推进国家统一;倡导程朱理学,是继朱熹之后,在元代传播理学的第一人;创立国子学,形成教育体系,培养大批人才;领导编制《授时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著有《读易私言》《鲁斋遗书》等。 |
推荐单位:焦作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