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于克法
所属年代:近现代(1912-1949) |
籍贯/祖籍:洛阳市新安 |
身份标签:曾任铁道兵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 |
生平简介:
于克法(1921年6月-2019年6月22日),原名健全,小名豹子,洛阳市新安人,1937年6月入伍,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铁道兵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西南指挥部政治部副主任、副政委,第一指挥部副政委,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 曾先后任八路军政治指导员、团政治处特派员等职。率部参加了解放洛阳的战役、淮海战役、渡江和解放大西南诸战役。 1951年3月参加抗美援朝,担任了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三兵团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部长兼管群工部工作。 1954年秋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保卫部第一副部长。 1957年冬自朝鲜回国,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铁道兵政治部干部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 1978年12月25日,中央军委任命于克法为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筹备重建军事检察院。 1979年当选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1年3月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任命于克法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1985年3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免去于克法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
历史评价:1988年7月,荣获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
推荐单位:洛阳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