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长孙无忌
所属年代:隋唐时期 |
关联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
籍贯/祖籍:河南省洛阳市 |
身份标签:唐朝时期宰相、外戚。隋朝右骁卫将军长孙晟之子,太宗皇后之兄 |
关联典籍:《贞观律》《永徽律》《唐律疏议》 原名《律疏》,又名《唐律》 |
生平简介:
长孙无忌(594年~659年),字辅机,河南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人。唐朝时期宰相、外戚。隋朝右骁卫将军长孙晟之子,太宗皇后之兄。 长孙无忌自幼被舅父高士廉抚养,与唐太宗李世民为好友。唐高祖太原起兵后,长孙无忌前往投奔。唐武德九年(626年),策划和组织“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即位,任命长孙无忌为左武侯大将军。贞观年间,历任吏部尚书、尚书右仆射、司空,封赵国公。贞观十一年(637年),谏止功臣世袭刺史的错误措施。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病危,授遗命辅佐朝政。永徽四年(653年),主持审理房遗爱谋反案。永徽六年(655年),反对立武昭仪为皇后未果。显庆四年(659年),武后意旨,使人诬告其谋反,长孙无忌被流放黔州,自缢而死,享年六十三岁,安葬于乌江江畔令旗山下(今武隆县江口镇乌江村)。上元元年(674年),平反昭雪,迁葬于昭陵。 |
法治思想: 长孙无忌主张以礼治国,提出了“民主主义”思想,推行了“以才为本”的选拔制度和“苛政猛于虎”的治理方针。 |
法治轶事: 不言君过 李世民曾对侍臣道:“大臣们顺从旨意的很多,犯颜直谏的却很少,如今朕想要听听自己的过失,你们不要隐瞒。”长孙无忌等人都道:“陛下没有过失。”后来,李世民又对长孙无忌道:“人苦于不知道自己的过失,你可对我明言。”长孙无忌仍道:“陛下文治武功,让我们遵从都来不及,又哪里有什么过失可言。” |
历史评价:长孙无忌作为唐朝的开国元勋,不居功自傲,尽力协助唐太宗、唐高宗治理朝政,为唐朝的稳定与发展立下汗马功劳。长孙无忌在唐代法制建设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受诏与房玄龄颁行的《贞观律》奠定了集我国封建法典之大成的《唐律》的基础,是中国古代律学的一大杰作。其著有《新曲二首》《灞桥待李将军》等。 |
推荐单位:洛阳司法局 |